委托方
四川神琥司法鉴定所接受个人委托、法人委托(如公司、企事业单位等)、侦查机关委托(如公安机关、人民法院、人民检察院、国家安全机关等)。送检时须持以下证件:
个人委托:送检人身份证件
法人委托:送检人身份证件、法人营业执照
侦查机关委托:送检人身份证件、鉴定聘请书
检材信息
鉴定所接受计算机、手机、监控设备、硬盘、U盘、存储卡、照相机、摄像机、录音笔等类型检材。送检人需要对检材有详细的了解,并提供以下信息:
计算机:计算机品牌、型号、唯一性序列号、密码设置情况、计算机系统时间、是否有损坏
手机:手机品牌、型号、手机串号、密码设置情况、是否有损坏
监控设备:品牌、型号、唯一性序列号、是否有损坏
硬盘:品牌、型号、容量、唯一性序列号、损坏情况
U盘:品牌、型号、容量、序列号、损坏情况
存储卡:品牌、型号、容量、序列号、损坏情况
照相机:品牌、型号、序列号、损坏情况
摄像机:品牌、型号、序列号、损坏情况
录音笔:品牌、型号、序列号、容量
检材密封
委托方对检材进行密封,贴上封条并加盖送检单位公章(个人委托需签字按手印)
鉴定委托书
委托方需要填写鉴定委托书(鉴定委托书及填写方法见附件)
送检
带上个人证件原件、鉴定聘请书、委托书(纸质档和电子档)及密封好的检材送检
附件